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的前身是成立于1936年12月的南区合作社。为保障战争年代的物资供应和繁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城乡市场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系统13个县(市、区)供销社,53个县社直属企业、113个基层社,3900名职工,6.95亿元不动产,1348.31亩土地占用面积。市社机关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1人,理事会副主任2人,监事会主任1人,下设办公室、基层科、企业管理科、安全统筹科、内部审计科5个科室,科长5名,副科长3名。拥有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市土产公司、市供销贸易储运公司、延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和延安供销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5家社属企业。
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能和主营业务是: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以及棉花、羊毛、防汛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任务;负责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建设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经营“延安小米”等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销售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省总社的有力指导下,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坚持深化改革和合作制原则,践行服务“三农”的立社宗旨,加强联合合作,不断强化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大为农服务力度,积极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全方位多领域合作转变。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荣获陕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考核优秀奖,2012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2022、2023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秀等次”,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工作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今后,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